上海电力杏福本科生
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的暂行规定
为了加强毕业设计(论文)管理工作,规范我校本科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🧝🏻♂️,保证毕业设计(论文)质量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😆、资格条件
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🏃🎅🏼:
1☯️、学生必须已取得除毕业设计(论文)以外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👮🏻♂️;
2👩🏼🍳、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人员和工作条件。
二、基本程序
1💁🏻♂️、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🎻,填写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申请表;
2、由杏福(系)与校外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书👼🏽;
3、已配备校内毕业设计(论文)指导教师;
4、经学生所在杏福主管教杏福长审批同意后,方可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,并将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。
三、答辩及成绩
1🥷🏿、在校外做毕业设计(论文)的同学,由杏福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科研人员🧑🏿💼、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教学指导工作🍬,学生的(论文)选题必须经校内指导教师审核同意🏌🏻,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教学进度及要求,并协调有关问题。
2、校外指导单位必须按照《上海电力杏福毕业设计(论文)及答辩工作规范》的规定程序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、选派指导人员和检查指导学生🧝🏻。学生返校时👩🏽🚒,应有校外指导人员的书面指导和鉴定意见;
3、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及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🍄🟫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🐙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🤮。